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曹薇)近日,邵阳市北塔区消防救援局接到报警,称邵阳县沪昆高速1263路段一货车发生起火。市消防救援局指挥中心共调集3站8车41人赶赴现场扑救。

16时24分,邵阳市北塔区北塔路消防救援站3车15人首先到达现场。消防救援人员经现场勘察发现,火势正处于猛烈燃烧状态,有滚滚浓烟向外弥漫,过火面积约8平方米,起火物为货车后排轮胎,火势正向车厢底部蔓延,车上装载着大量农作物,全部为尼龙塑料包装,附近散落着若干个干粉灭火器。据了解,报警人在高速路段上正常行驶中发现货车后排轮胎首先爆胎并伴有刺鼻味,随后立即靠边停车查看情况,发现轮胎爆胎后有烟气冒出并有明火,随即立马使用了车内灭火器进行灭火,但火势迅速蔓延无法控制,才拨打了119报警电话请求救援。根据现场情况,指挥员当即组织一组消防救援人员进行灭火,为防止车辆出现爆燃,救援人员首先在车辆尾部安全距离架设水枪阵地对起火轮胎及车厢实施火势压制,同时拉设警戒带进行隔离。另一组消防救援人员架设 泡沫水枪绕至货车后车厢对车厢底部进行纵深灭火。随后,消防救援人员打开货车厢门,将车厢内未过火的货物与着火区域进行隔离,阻断火势进一步扩大。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全力扑救,现场明火已被完全扑灭,相关部门也已同步到场协同处置,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消防救援人员仔细排查现场,确认无复燃可能后收整器材归队。
消防部门提醒:驾驶人出行前务必全面检查车辆状况,重点排查轮胎磨损程度、胎压及制动系统,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确认车载灭火器是否配备齐全,压力正常且在有效期内。行驶途中若遇车辆冒烟、起火等突发情况,请保持冷静,立即靠边停车、切断电源,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迅速疏散人员至安全区域,火势初起时,可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车载灭火器进行扑救,若火势扩大难以控制,应立即撤离并拨打119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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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